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了强制性规定。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落实前款规定的餐饮行业经营单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中规定,商业和工业企业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3年、家用有效期5年。